小儿听障干预后,如何选择教育项目?
如果婴儿在新生儿听力筛查中被确诊有听力损失,则需要进行干预。现在的技术已经可以为6周至2月龄的婴儿选配助听器。在干预之后,家长要提前思考为自己的孩子选择教育服务项目。有时会出现这种情况,家长开始时选择了某一个项目,后来又觉得另外一个项目更好。虽然这种“即刻”教育只能帮助家长了解这些备选方案的概貌,但它的确有助于将家庭纳入“教育系统”并与听力师建立联系。家长需要与其他听障儿童家长进行交流,并了解有关听力、聆听环境、语言发育和社会情感发育等知识,然后“真正的”教育才能开始。
各个教育项目间的区别主要在于:小儿与其他听障儿童接触时间的长短、交流模式、单独/集体的教学教育方式、家长的参与程度以及项目本身对听觉的依赖程度。
一、与其他听障儿童的接触
在不同的教育项目中,小儿与其他听障儿童的接触时间各不相同。在特殊教育学校中,大多数课程是针对听障儿童的需要而设计的,教师会将课程内容重复多次且使用难度较低的言语。对于那些交流能力滞后于同龄听力正常者或在交往/情感方面要求较低的听障儿童,比较适合选择特殊教育学校。如果班级中有正常听力学生,那么可以在互动性学习中,为听障儿童提供正确的交往和交流模式。
在正常学校中就读的听障儿童,其课程难度与同龄儿童相当。在这种项目中,听障儿童需要具备一定的理解和表达能力,才能与正常听力学生交往,而且他们的成绩应该与同伴处于同一水平。
二、交流模式(输入/输出)
家长往往很难在短时间内为自己的孩子选定将来的交流模式。这时,听力师应该为他们提供帮助。在儿童确诊为听损后,家庭接触到的第一位听力师对他们具有很大影响。在最初的诊断过程中,听力师应该分析家庭的能力和儿童的需求,然后根据以往的专业经验为家庭推荐最合适的方案。如果这种选择仅仅基于患儿的听力损失,那么就带有一定的局限性,可能并不适合患儿的实际需要。例如,如果一个听力师认为完全交流模式适合于所有的听障儿童(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中,这种观点导致听障儿童完全使用手语交流),那么这个听力师可能就会剥夺某个儿童学习口语的机会。另一方面,如果听力师片面强调建立以听觉为基础的口语训练,那么可能会给患儿及其家庭带来不必要的挫折感。
某个项目所使用的交流模式不能决定这个项目的基本原理、目标或结果;它仅仅是一种交流方式。家长往往过于关注交流模式,而忽视了项目的课程设置及整体的教育质量。
值得注意的是,有时交流模式会发生改变,因此家长需要选择一个备选项目。最常见的情况就是接受了人工耳蜗植入的儿童,需要最大限度地接触听觉-语言输入以取得最佳效果,另一种情况是口语系统无法使患儿具备语言能力时。
未完待续。。。